“矿泉水货架上标明是0.8元,但结账时收了O.9元,1角钱很少,但这种被‘忽悠’的感觉很坏。”
昨日上午,本报接到市民张先生投诉,在五里牌一大型超市里的矿泉水标价与实际价格不符,随后,记者去该超市购买矿泉水,发现错误的标价仍未更改。对此,收银员则表示,可能是调了价格,标价没来得及改。
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指出,标价错误是商家工作上的失误,损失应由商家承担,消费者有权按照商品的标签价格购买商品,该工作人员还提醒消费者,在超市购物时,不仅要核对购物小票上的物品与实物是否一致,而目要看其价格是否和标价相符,是否存在价格不一致等问题。(见习记者 符奇 赵成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