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所在的位置: > 新闻资讯 > 国际国内>正文
我国法院10年宣告5万被告无罪
发布:2007-2-24 18:14:45  来源:扬子晚报
关键字:

 

  1月7日,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通报说:“2006年1月至11月,全国法院坚持‘有罪则判、无罪放人’,依法宣告1464名刑事被告人无罪。”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数据显示,1996—2006年,我国有近5万人被法院依法宣告无罪。这个数字说明了什么?它不是公检部门的错案书,也不是法院的腐败证明,而是“疑罪从无”理念的逐渐深入人心。事实上,这恰恰是司法进步中的一环,无罪宣判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。

  下面是一些典型的迟到的“无罪案件”(据公开资料整理):

  ●李化伟杀妻案:1986—2001年,李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,被限制自由14年4个月,后真凶落网,宣告李无罪,李获赔36万元;

  ●滕兴善杀人案:1987—1988年, 滕被判死刑,后 “死者”归来,但滕已被执行枪决;

  ●胥敬祥抢劫、盗窃案:1992—2005年,胥被判有期徒刑16年,被限制自由13年,后检察院提起抗诉,胥被宣告无罪;

  ●聂树斌强奸杀人案:1994—1995年,聂被判死刑,后真凶被抓,但聂已被执行枪决;

  ●佘祥林杀妻案:1994—2005年,佘被判刑15年,被限制自由 11年,后 “死者”归来,宣告佘无罪;

  ●杜培武杀人案:1998—2000年,杜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,被限制自由 2年2个月,后案件告破、真凶被抓,杜被无罪释放;

  ●覃俊虎、兰永奎抢劫杀人案:1999—2003年,覃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,兰被判无期徒刑,两人被限制自由4年4个月,后凶手自首,宣告覃俊虎、兰永奎无罪,两人分别获赔9万余元、7万余元;

  ●潘楷等4人投毒案:2001—2004年,被限制自由1年半,因证据不足撤案;

  ●王树红强奸杀人案:2002—2003年,被限制自由近10个月,后真凶归案,王被无罪释放;

  ●李久明抢劫杀人案:2002—2004年,李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,被限制自由2年4个月,后真凶落网,宣告李无罪。(据法制周末)


本文编辑:晓沈 发布时间:2007年2月24日 18时14分45秒
请进入岳阳论坛“新闻时评”发表评论>> [新用户注意!在岳阳新闻网发表评论必须注册]
留言评论】【在线投稿】【打印网页】【关闭窗口】【↑顶部
最近新闻
·上海地铁发生跳轨自杀事件 为春节期间第二起
·我国法院10年宣告5万被告无罪
·票贩子趁春运大发横财
·初中生四天花光千元压岁钱
·今年我省希望工程将至少资助5000名贫困学生
·铁路迎来节后首个客流高峰 发送旅客逾450万
·英国国防部证实哈里王子将赴伊拉克战场
·全球10大豪宅 亚洲5大豪宅香港占4
·阿Sa做导演拍MV猪食虐男友为姐妹出气(图)
·春节7天不开伙 走亲访友轮流“蹭”
推荐图文
请理性的“放炮”
蒋建国来岳视察
春节市区“美丽垃圾”
储波、徐宪平来我市考
视觉焦点
北京铁路局宣布提前10天进入

Copyright © 2003-2008 ™ 0730news.com.All Rights Reserved.

岳阳市广播电视局
岳阳新闻网
 TEL:0730-8222331(办公电话)